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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3日 00:00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办法》(川学位〔2015〕3号)文件要求,绵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我校“风景园林”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和“秘书学”专业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论证,经学院初评、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上述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秘书学    通过

     风景园林    通过

     汽车服务工程    通过

     公示期: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0日。

     全校师生员工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评审存在任何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许老师         

     地  址:知行楼604

     电  话:2203710

     邮  箱:xuchaojin34@qq.com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