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函〔2024〕2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绵师院发〔2013〕58号)和《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金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绵师院学研字〔2023〕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21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条件
1. 项目实施期间,由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召开一场以上公开学术报告会;
2. 并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以项目为依托,发表了研究论文(以见刊或获得刊物录用接收函为准);
(2)项目成果获得一定级别的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3)项目成果获各类专利(项目负责人为专利申请人之一,以获得专利申请受理为准);
(4) 项目成果可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项目实施依托单位的证明书为准)。
二、 结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A4纸打印,一式两份); 并附上见刊论文的复印件、获得刊物录用接收函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成果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需要单位的证明书原件。
2. 各项目负责人制作好ppt汇报研究内容,重点汇报立项时预期达到的目标,完成的主要内容,取得的主要成果及经费的使用情况。 并与结题报告在5月1日前提交至资源环境工程学院笃行楼C244,联系人:卢老师,电子版发送到275883466@qq.com。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