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19〕17号 ),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申请者应在“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相近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背景或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资源与环境及相关领域已开展相关研究,并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3、具有外单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可同时申请校内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遴选原则
1、遴选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2、有利于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
三、遴选条件
《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9修订)》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个人申请。4月9日前,请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各二级单位审核。
2、二级单位审核。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于4月16日前汇总报学研处刘老师,综合楼603室。联系方式:13778118182,邮箱:272874206@qq.com。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审议申请人的材料,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绵阳师范学院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9修订)》
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绵阳师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证明材料》
附件5:《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
附件1-绵师院发〔2019〕17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校内-绵阳师院硕士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3-绵阳师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证明材料.doc
附件5-2021校内导师情况汇总表.xls